夏季嚴防扒竊 警方為您支招
摘要:隨著夏季的到來,扒竊案件也進入了多發(fā)期。筆者從公安機關(guān)了解到,公交站臺及公交車是扒竊犯罪高發(fā)場所,因人員密集且流動量大,扒竊犯罪人員往往混跡其中,伺機作案。根據(jù)
隨著夏季的到來,扒竊案件也進入了多發(fā)期。筆者從公安機關(guān)了解到,公交站臺及公交車是扒竊犯罪高發(fā)場所,因人員密集且流動量大,扒竊犯罪人員往往混跡其中,伺機作案。根據(jù)市公安局領(lǐng)導指示精神,按照“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好地控發(fā)案”的要求,公安機關(guān)切實加大對此類犯罪的打擊力度。
案例一:徒手扒竊
案例二:刀片扒手
案例三:老練慣偷
扒手溫某是個慣偷。2016年12月22日17時許,溫某從市委家屬院西門的公交車站牌處上了15路公交車。很快,坐在后車門第一排右側(cè)靠窗位置的
案例四:扒竊二人組
案例五:盜銷一條龍
公交扒手的主要作案特點:作案工具一般為刀片、鑷子或徒手;作案方式主要有掏(割)包(兜)等;主要目標是錢包、手機、現(xiàn)金、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作案時間大多集中在上下班、節(jié)假日等人員流動高峰時段;最易下手的部位是外衣口袋、后褲兜、背包、手提包等;單獨行竊的扒手往往趁人多上車擁擠時設(shè)法接近作案對象并迅速動手;團伙作案確定作案對象后,有的故意堵?lián)踝靼笇ο笊宪嚮蚺矂?,有的則從后面推擠,刻意制造擁擠場面,以引開作案對象的注意力伺機下手,得手后很快將贓物傳給遠處的同伙,下車逃竄。
法條鏈接: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將扒竊直接入罪,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4條盜竊罪修改為:盜竊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警方提醒:如何提高廣大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識,不給各類扒手以可乘之機?
第一,外出時最好錢證分離,上車前要先準備好零錢。不要在公交站臺或上車后再拿出錢包找零錢投幣。
第二,不要把手機、錢包、現(xiàn)金等貴重物品放在外衣口袋。手機盡量拿在手中,挎包、背包最好放在胸前,將拉鏈拉好。
第三,自覺維護乘車秩序,不要為爭搶座位在車門處一擁而上。上車后盡量往車廂中部走,不要擠在車門口,扒手往往選擇在車門口作案,方便作案后下車逃離。
第四,一旦發(fā)現(xiàn)財物被扒竊,請及時報警。盡量記下所乘公交車的車牌號、乘坐時間、地點、路線等信息,以便警方盡快破案。(李淑敏)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駐馬店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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