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被拘留兩次仍拒執(zhí) 不思悔改終被判處刑罰
摘要:“老賴”被拘留兩次仍拒執(zhí) 不思悔改終被判處刑罰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晉海 李娟)手上拿著法院生效判決卻拒不執(zhí)行,心存僥幸欲逃避債務,沒想到最終因拒不執(zhí)行法
“老賴”被拘留兩次仍拒執(zhí) 不思悔改終被判處刑罰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晉海 李娟)手上拿著法院生效判決卻拒不執(zhí)行,心存僥幸欲逃避債務,沒想到最終因拒不執(zhí)行法院判決而面臨刑事處罰。近日,遂平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被司法拘留兩次后,仍不還錢的案件,最終法院以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李某,1962年11月出生,家住河南省遂平縣。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在明知應承擔義務的情況下仍拒不履行判決書中確定的義務,且在法院執(zhí)行人員責令其申報財產狀況時,拒絕報告財產情況,在被采取拘留措施后仍拒不執(zhí)行,遂根據(jù)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實、情節(jié)、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現(xiàn),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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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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