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巾當(dāng)作“安全帶”這樣行車不安全
摘要: □晚報記者 蘇莉 文/圖本報訊 昨天,在市解放大道中段,一名男子騎著電動自行車,用一根圍巾將自己和孩子捆在一起(如圖),這樣做存在安全隱患。“孩子的個頭比車把
□晚報記者 蘇莉 文/圖
本報訊 昨天,在市解放大道中段,一名男子騎著電動自行車,用一根圍巾將自己和孩子捆在一起(如圖),這樣做存在安全隱患。
“孩子的個頭比車把高不了多少,看著讓人擔(dān)心。”過往的市民說,這種“安全帶”肯定起不了作用。記者問該男子為什么這樣做時,他說用圍巾攔住孩子安全一些。
市公安交警部門提醒市民,《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市區(qū)道路上可以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這名非機動車駕駛?cè)艘恢皇治瞻?,一只手照顧小孩,明顯存在安全隱患。”交警部門相關(guān)負(fù)責(zé)人說,如果遭遇突發(fā)情況而駕駛?cè)颂幹貌划?dāng),就有可能發(fā)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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