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起紛爭 非法融資惹禍端
摘要: □ 田春華日前,汝南縣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時,發(fā)現(xiàn)涉案借款可能涉嫌非法融資,依法將有關犯罪線索及相關證據(jù)材料移送公安機關進行偵查處理。被告王某某、
日前,汝南縣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時,發(fā)現(xiàn)涉案借款可能涉嫌非法融資,依法將有關犯罪線索及相關證據(jù)材料移送公安機關進行偵查處理。
被告王某某、趙某某以做生意缺資金周轉為由,立字據(jù)向原告劉某某借款13萬元未償還,原告多次討要無果,隨即向汝南縣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糾紛之訴,被告王某某、趙某某答辯時對欠款數(shù)額提出異議并堅稱該欠款內有12萬元系原告明知其用于朋友之間的融資,利益相互分成,做生意賠錢后,原告不應該討要本金。主審法官審查后,發(fā)現(xiàn)該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且該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確認的事實將直接影響本案的性質、效力和責任承擔,遂向分管領導匯報后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糾紛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問題的處理意見》的規(guī)定,將犯罪線索移送縣公安局進行偵查處理。
本案現(xiàn)已裁定中止審理,待刑事程序終結后再恢復審理。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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