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在吉爾吉斯斯坦投建運營的垃圾焚燒發(fā)電項目竣工投產
摘要:吉爾吉斯斯坦比什凱克市垃圾焚燒發(fā)電項目竣工投產儀式27日舉行,中吉兩國200余人參加活動。

12月27日,在吉爾吉斯斯坦比什凱克,總統扎帕羅夫在比什凱克市垃圾焚燒發(fā)電項目竣工投產儀式上致辭。
吉爾吉斯斯坦比什凱克市垃圾焚燒發(fā)電項目竣工投產儀式27日舉行,中吉兩國200余人參加活動。
新華社記者 江宥林 攝

12月27日,在吉爾吉斯斯坦比什凱克,工作人員在比什凱克市垃圾焚燒發(fā)電項目鍋爐車間巡檢。
吉爾吉斯斯坦比什凱克市垃圾焚燒發(fā)電項目竣工投產儀式27日舉行,中吉兩國200余人參加活動。
新華社記者 江宥林 攝

12月27日,在吉爾吉斯斯坦比什凱克,工作人員在比什凱克市垃圾焚燒發(fā)電項目中央控制室監(jiān)測項目運行情況。
吉爾吉斯斯坦比什凱克市垃圾焚燒發(fā)電項目竣工投產儀式27日舉行,中吉兩國200余人參加活動。
新華社記者 江宥林 攝

這是12月27日在吉爾吉斯斯坦拍攝的比什凱克市垃圾焚燒發(fā)電項目汽輪機發(fā)電機組。
吉爾吉斯斯坦比什凱克市垃圾焚燒發(fā)電項目竣工投產儀式27日舉行,中吉兩國200余人參加活動。
新華社記者 江宥林 攝

12月27日,在吉爾吉斯斯坦比什凱克,工作人員在比什凱克市垃圾焚燒發(fā)電項目垃圾吊控制室操作垃圾抓斗。
吉爾吉斯斯坦比什凱克市垃圾焚燒發(fā)電項目竣工投產儀式27日舉行,中吉兩國200余人參加活動。
新華社記者 江宥林 攝
責任編輯:姚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fā)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