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輿縣人民政府關于“兩違”項目 限期辦理用地手續(xù)的通告
摘要: 根據(jù)2017年度平輿縣第十五次、第十六次土委會研究意見和平政〔2017〕11號精神,原經(jīng)縣“兩違辦”處置的“兩違”項目,用地單位(人)應于2017年12月3
根據(jù)2017年度平輿縣第十五次、第十六次土委會研究意見和平政〔2017〕11號精神,原經(jīng)縣“兩違辦”處置的“兩違”項目,用地單位(人)應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到縣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對符合《平輿縣人民政府關于妥善處理縣城老城區(qū)臨街居民建房和429戶“老兩違”項目遺留問題的會議紀要》(〔2016〕38號)精神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兩違”項目辦理用地手續(xù)的申請,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前辦結完畢,逾期未申請、未辦結及不符合辦理要求的,不再按照“兩違”政策辦理。
特此通告
2017年12月15日
責任編輯:zwj
(原標題:駐馬店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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