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地聯手化糾紛 多方參與解恩怨
摘要: 雙方態(tài)度心思已經明朗,眼看無法調解的糾紛峰回路轉,雙方情緒緩和不再對立,劉忠國抓住機會趁熱打鐵,經過協(xié)商拿出調解意見,最后雙方達成一致協(xié)議:龔某自愿補償侯某生活幫補費,子女均已長大成人不承擔撫養(yǎng)費,雙方自愿去民政局領取離婚證。
兩地聯手化糾紛 多方參與解恩怨
——泌陽縣官莊司法所調解紀實
記者 徐 明 通訊員 苗龍飛
2020年10月13日上午七點多,一位來自四川省萬源市官渡鎮(zhèn)的客人來到泌陽縣官莊司法所,這位客人是官渡鎮(zhèn)當地司法所所長于海林,官莊司法所所長劉忠國熱情接待了客人。于海林表明來意,此次前來是為了解決原四川省萬源市官渡鎮(zhèn)水田壩村村民龔某(女)與官莊鎮(zhèn)石頭河村民侯某(男 )十年未決的離婚糾紛問題,希望得到當地司法所的幫助。
劉忠國聽后,本著化解矛盾、家庭和睦、多方參與的調解原則,向于海林建議應首先進行調解,只要耐心說服教育依據政策法規(guī),民俗和道德相結合,沒有調解不成的。
很快,雙方當事人及其親屬、石頭河村委支書到達官莊鎮(zhèn)人民調解委員會。當事人雙方一見面就爭吵不休,頓時劍拔弩張。女方龔某聲稱自己當時年齡小、學歷低、缺乏社會經驗,又受到自己親戚哄騙被迫嫁給龔某;男方侯某聲稱龔某在外務工又與他人同居生活,多年來沒照顧過家庭,未撫養(yǎng)過子女,更沒有贍養(yǎng)過老人,應追究其遺棄家庭成員罪。雙方各執(zhí)一詞,現場火藥味十足。男方親戚更是叫嚷:“來就別想回去,說不清別想走”。劉忠國臨危不亂,當場予以呵斥批評雙方;調解員李科、苗龍飛及時制止,才未造成肢體沖突。
通過了解,龔某于1993年時年16歲,由四川省萬源市官渡鎮(zhèn)水田壩村被其表姐夫哄騙至河南省泌陽縣官莊鎮(zhèn),并許配給官莊鎮(zhèn)石頭河村委石頭河村民年齡大十幾歲的侯某。龔某當年系黑戶,侯某給龔某上了戶口,并于1994年1月7日領取結婚證?;楹蠖擞凶优饕蝗?,如今女兒已經出嫁,兒子尚未成親。雙方結婚不久龔某思鄉(xiāng)心切,侯某也多次帶龔某回鄉(xiāng)探親,龔某也多次對娘家人表示回老家。加之后來侯某家庭經濟狀況不佳,龔某外出務工達十年之久,與侯某聚少離多,夫妻情分逐漸稀疏,最后竟然到了見面就吵架的地步,已分居多年。考慮到夫妻感情破裂,矛盾漸深,無法繼續(xù)共同生活。
劉忠國勸說侯某,侯某及其親屬依然情緒激動,指責龔某薄情寡義,多年來一直善待龔某,龔某卻忘恩負義,數年來沒見到龔某往家里寄過一分錢,沒有撫養(yǎng)過子女,老母因病臥床連探望都沒有,并且懷疑其在外與他人同居。此時村支書也加入調解,大家不厭其煩耐心勸說開導,擺事實講道理。劉忠國向侯某講解了婚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離婚條件子女撫養(yǎng)等問題,并詳談一日夫妻百日恩,離婚后還應成為朋友,以后子女問題,懷疑是不正確的要面對現實。正所謂和風細雨暖人心,在劉忠國及眾人分別勸導講解下,侯某最終吐露了心聲:“夫妻感情確實已經無法挽回,離婚已經成為必然。侯某也早有此意,只是龔某不去探望多年臥病老母親,前幾年沒有撫養(yǎng)過孩子,心里過不去這道坎。”
雙方態(tài)度心思已經明朗,眼看無法調解的糾紛峰回路轉,雙方情緒緩和不再對立,劉忠國抓住機會趁熱打鐵,經過協(xié)商拿出調解意見,最后雙方達成一致協(xié)議:龔某自愿補償侯某生活幫補費,子女均已長大成人不承擔撫養(yǎng)費,雙方自愿去民政局領取離婚證。協(xié)議很快送到當事雙方面前,至雙方協(xié)議簽署完畢。
于海林感嘆,泌陽縣司法所及其他領導們的熱心幫助和責任心,驚嘆泌陽縣同事們的調解能力和辦事效率,自己已經做好了為當事人訴訟離婚的準備,并且還考慮到需要兩次訴訟,和泌陽縣人民法院法官都聯系好了。從當事雙方剛見面時的調解無望,到離婚協(xié)議簽訂,僅僅用了不足三個小時。
協(xié)議簽署完畢后,劉忠國考慮到于所長外出辦案不易,在這里不熟悉辦事機構地址,當場建議趕在婚姻登記處中午下班之前領取離婚證。于海林喜出望外。隨即,一眾人在劉忠國帶領下,趕往泌陽縣婚姻登記處及時協(xié)助雙方當事人領取了離婚證。辦證大廳門外,來自四川的于海林激動的說:這次我看到了泌陽司法同行的工作能力和辦事效率,向你們學習。
責任編輯:王歡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fā)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