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國土資源局采礦權出讓公告
摘要: 駐礦告字[2011]01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受駐馬店市國土資源局委托,駐馬店市地產交易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掛牌出讓駐馬店市確山縣瓦崗鄉(xiāng)彭溝炭質頁巖礦和東張莊炭質
駐礦告字[2011]01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受駐馬店市國土資源局委托,駐馬店市地產交易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掛牌出讓駐馬店市確山縣瓦崗鄉(xiāng)彭溝炭質頁巖礦和東張莊炭質頁巖礦兩宗采礦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公開出讓礦區(qū)基本情況開發(fā)利用要求(見表)

二、競買申請人資格要求
1.凡符合采礦權申請資質條件的具有法人資質的企業(yè)組織。
2.競買人要按照公告要求的時間和地點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
3.注冊資金在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
4.
5.掛牌出讓活動結束后,出讓人與競得人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競得人逾期不簽訂的,競得結果無效,所交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6.采礦權取得滿兩年仍不開發(fā)建設的,收回采礦權。
三、 競買申請與受理
1.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的競買申請與受理由駐馬店市國土資源局委托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具體承辦,只接受競買申請人現(xiàn)場書面申請,不接受電話、郵寄、口頭等申請。
2.本次掛牌出讓活動報名截止時間為
3.競買人必須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前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到指定的銀行賬戶,競買保證金到賬的截止時間為
4.經(jīng)審查,申請人具備競買條件,并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的,由市地產交易中心確認其競買資格,并及時告知申請人。
5.競買人自行組織礦區(qū)現(xiàn)場踏勘。
四、風險告知
本次掛牌出讓的采礦權,礦區(qū)《普查報告》和《采礦權評估報告書》等相關資料均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出具,并經(jīng)主管部門評審確認,但仍存在一些不確定的因素。競買人在競買前應當預見到有一定的風險,在競得后須自行承擔。
五、掛牌出讓時間及地點
1.公告時間:
2.掛牌時間:
3.掛牌地點: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多功能大廳。
4.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競買人可多次報價。
5.其他具體事項見出讓文件。
六、聯(lián)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lián)系地址:駐馬店市文明大道北段1388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301室)
聯(lián)系人:
周女士 0396-2609255 13223859999
開戶單位:駐馬店市財政支付局(駐馬店市行政服務中心)
開戶行:駐馬店市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yè)部
賬 號:501011904824012 行號:313511001019
駐馬店市國土資源局
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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