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第二期電子消費券來啦 發(fā)放總額近340萬元
摘要:購買汽車單臺價格1(含)~5萬元可使用500元消費券、單臺價格5(含)~10萬元可使用1000元消費券、單臺價格10(含)~15萬元可使用3000元消費券、單臺價格15(含)~20萬元的可使用5000元消費券、單臺價格20萬(含)以上的可使用8000元消費券。
駐馬店網訊(記者 李楊)7月31日,記者從駐馬店市商務局獲悉,為進一步擴大我市消費規(guī)模,活躍消費市場,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消費需求,促消費、惠民生、提振經濟,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在市中心城區(qū)通過“建行生活”APP開展電子消費券發(fā)放活動,具體內容如下:
此次發(fā)放的電子消費券使用對象為所有在駐的“建行生活”APP用戶(包括外地在駐人員)。領券時間為2023年8月2日10時開始,領完為止。
使用期限為:商超、餐飲住宿、加油站、家電類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8日,汽車類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
用戶需提前掃下方二維碼下載“建行生活”APP,實名注冊并綁定內地發(fā)行的銀聯(lián)實體卡。登錄軟件后進入“駐馬店市政府消費券”專門頁面領取消費券,商家名單在頁面下方公示。領取消費券成功后,可在“建行生活”APP-我的票券中查詢票券狀態(tài)。
據了解,此次電子消費券發(fā)放總額339.702萬元。
商超類消費券:總額54.934萬元,面值分別為20元、40元。消費滿100元可使用20元消費券、消費滿200元可使用40元消費券。
餐飲、住宿類消費券:總額58.968萬元,面值分別為40元、60元、100元。消費滿200元可使用40元消費券、消費滿300元可使用60元消費券、消費滿500元可使用100元消費券。
加油站類消費券:總額22.52萬元,面值分別為40元、60元。消費滿200元可使用40元消費券、消費滿300元可使用60元消費券。
家電類消費券:總額29.73萬元,面值分別為200元、300元。消費滿2000元可使用200元消費券、滿3000元可使用300元消費券。
汽車類消費券:總額173.55萬元。消費者在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期間購買7座(含)以下乘用車,可申領使用汽車消費券。購買汽車單臺價格1(含)~5萬元可使用500元消費券、單臺價格5(含)~10萬元可使用1000元消費券、單臺價格10(含)~15萬元可使用3000元消費券、單臺價格15(含)~20萬元的可使用5000元消費券、單臺價格20萬(含)以上的可使用8000元消費券。
下列情形不在補貼范圍: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購買的新車;在活動公告發(fā)布前已經開具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在活動公告發(fā)布后更換或重新開具發(fā)票的;相關材料信息不一致或有矛盾的。
責任編輯: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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