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輿縣陽城司法所以案釋法處理不動產相鄰關系
摘要:駐馬店網(wǎng)訊(本網(wǎng)記者 田瑞德 通訊員 胡浚生 楊軍遠) 5月15日,平輿縣陽城鎮(zhèn)新集村委新集村村民吳某甲匆忙來到司法所,請求司法所工作人員受理調解,調解和鄰居李某乙的相
駐馬店網(wǎng)訊(本網(wǎng)記者 田瑞德 通訊員 胡浚生 楊軍遠) 5月15日,平輿縣陽城鎮(zhèn)新集村委新集村村民吳某甲匆忙來到司法所,請求司法所工作人員受理調解,調解和鄰居李某乙的相鄰權糾紛。據(jù)糾紛當事人吳某甲介紹,其一家五口常年在外經(jīng)商,近期返回家鄉(xiāng)準備在老屋宅基上重建新房,可是困難重重無法施工。司法所調解人員趕到現(xiàn)場了解到,吳某甲隔路的前方鄰居李某乙在數(shù)年前蓋好房子后,在其屋后栽種了一行樹木,已經(jīng)生長幾年了,樹木擠占村委規(guī)劃的公共道路。大路原先2.3米寬,樹木擠占道路后,余下2米左右,空間不足以通行機動車輛,造成吳某甲建房運料車不能通行,兩家為此多次發(fā)生爭吵。
司法所調解人員了解到具體情況后,對兩家人分別進行調解工作。
當事人李某乙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同意擠占道路的樹木砍掉。在司法所調解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調解下,兩家鄰居又握手重歸于好,兩家在村委會當場簽訂調解和解協(xié)議。司法所調解員又對大家進行法治宣傳講解,讓村民鄰里之間都明白法定的相鄰權包括哪些?如何處好相鄰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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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駐馬店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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