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轟強拆隊”是弱者悲涼的倒逼
摘要: □徐林林 為了對抗強制拆遷,武漢市東西湖區(qū)農(nóng)民楊友德,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設了路障,還搭建了一個8米高的木制“炮樓”。上月底,他用禮炮做成“火箭彈”,打退了在推土機和挖掘機掩護下
□徐林林
為了對抗強制拆遷,武漢市東西湖區(qū)農(nóng)民楊友德,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設了路障,還搭建了一個
有人問,一個中年農(nóng)民,何以踏上“炮轟強拆隊”的無奈之途?不妨先瀏覽一下最近幾條“強拆新聞”的標題:《紹興平水鎮(zhèn)政府強拆房屋,女主人因受驚嚇精神失常》、《河北一待拆遷民房夜間被強拆,多人被打傷》、《四川峨眉村民為阻強拆自焚襲警,7人受傷》。
大量事實說明,自年初傳出房屋拆遷法規(guī)將重新修訂的消息后,不少地方政府為利益所惑,明顯加快了強制、暴力拆遷的步伐。一些拆遷戶不但得不到合理的經(jīng)濟補償,甚至連生命權也沒被某些官員放在眼里。在這樣的情況下,拆遷戶要想守護自己的家園,大抵只有兩條路可走:要么像唐福珍那樣,點火自焚以死抗爭;要么像楊友德這樣走上另一種極端。
上月底,國務院辦公廳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通知規(guī)定,因工作不力引發(fā)征地拆遷惡性事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將被追究責任。對于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訂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
然而近半個月過去了,暴力拆遷新聞一如既往地屢見報端,至今卻不見有哪個拍板非法強拆的官員面臨行政乃至司法問責。問責偏軟,無疑給地方官員留下了太多濫用權力的空間。
讓人擔憂的是,如果通知精神落實不到位,天曉得被逼上梁山的拆遷戶們,以其人之道反治其人之身,還會使出哪些對付暴力拆遷的“絕招”來?
到時候,一旦引發(fā)比“炮轟”更可怕的群體性暴力事件,只怕為此付出的維穩(wěn)成本,不是用金錢可以衡量的。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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