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發(fā)布清明期間道路交通安全提示
摘要:選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一定要到正規(guī)客運場站乘坐具有合法運營資質的車輛,切勿在客運場站外、高速公路旁攔截車輛上車,切忌攜帶易燃易爆易腐蝕危險品乘車。
本報訊(全媒體記者劉金霞)2021年清明放假時間為4月3日至5日。清明節(jié)期間,祭祀掃墓交通出行活動頻繁,道路交通出行安全壓力增大。根據(jù)分析研判和大數(shù)據(jù)預測預警,我市公安交管部門提醒廣大市民清明出行,一定注意交通安全。
清明祭掃、踏青出游,自駕出行前要檢查車輛狀態(tài),了解沿途天氣路況,合理規(guī)劃安排行程,盡量避開交通流量高峰時段和高峰路段。
墓區(qū)、陵園多處于山區(qū)、鄉(xiāng)村,請注意行車安全。遇雨霧天氣,要減速慢行,注意控制車速,保持車距。
自駕出行要全程系好安全帶,不超員、不超速、不酒駕、不疲勞駕駛,更不能分心駕駛;遇交通擁堵要聽從指揮,不加塞搶行、不占用應急車道。在路上特別是高速公路上一旦發(fā)生事故,務必踐行九字箴言,即“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以免發(fā)生二次事故。
安全乘坐車輛。不要乘坐超員車輛,不要乘坐低速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載貨車輛,不要乘坐拼裝、報廢等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車輛。選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一定要到正規(guī)客運場站乘坐具有合法運營資質的車輛,切勿在客運場站外、高速公路旁攔截車輛上車,切忌攜帶易燃易爆易腐蝕危險品乘車。
農村道路、旅游景區(qū)及山區(qū)道路大多路窄、坡陡、彎急,尤其是一些臨水臨崖、交通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缺失的路段,存在安全隱患,駕車途經請謹慎小心,注意與路側保持安全距離,保持安全車速,切勿強行超車、會車、占道行駛。
營運車輛駕駛人要加強車輛日常維護,確保車輛安全性能良好,駕車時要保持注意力集中,切實履行安全職責,堅決杜絕“三超一疲勞”等違法行為,行經長下坡路段時要低擋控制車速,避免頻繁剎車制動,并視情況停車休息,降低制動系統(tǒng)溫度。
車輛行人要各行其道,嚴格遵守交通信號或者交警的指揮,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要戴頭盔,駕駛非機動車不要進入機動車道。行人橫過公路要走斑馬線或人行過街天橋,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或翻越交通隔離設施。自覺做到依法交通,安全出行。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常態(tài)化嚴厲查處各種交通違法行為,堅決抵制酒駕醉駕、疲勞駕駛、機動車涉牌涉證、面包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發(fā)現(xiàn)此類違法行為請撥打110、0396-2130996報警電話舉報,或拍攝交通違法照片/視頻@駐馬店交警的微博,或發(fā)送zmdjjzd@163.com信箱舉報。
責任編輯:劉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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